浙电大〔2008〕95号


关于印发《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校本部各有关部门: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二○○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办法 教学工作 业绩考核 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