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电大〔2008〕32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开展全省电大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市电大,各县(市、区)学院(分校、工作站),各直属分校(学院、教学点),校本部各院系,机关各部门:
  为庆祝邓小平同志批示创办的广播电视大学建校30周年,进一步推动电大和谐系统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展现电大教职工和学生深厚的艺术修养,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电大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讴歌祖国大好河山,赞美电大教书育人,表现教职工和学生“自强、求知、有为”的精神风貌以及生活情趣,反映中国传统文化题材等内容的书画摄影作品。
  二、作品形式
  书法:软笔、篆刻。
  绘画:国画、油画。
  摄影:彩色、黑白;数码、胶片等。
  三、作品规格
  书法: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8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须附文字说明。
  绘画:国画不超过8尺,油画长边不超过1.5米。
  摄影:用传统胶片拍摄的照片需送底片;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统一以U盘方式提供作品相应的数码文件,要求不低于500万像素。每幅作品要附一张4寸×6寸或5寸×7寸的样片。
  四、参赛人员资格
  参赛作者必须是电大教职工、学生。
  五、要求与说明
  1.各地市电大在组织所属各县级电大初选的基础上,向省电大推荐书画作品(不需装裱)和摄影作品各5至10件;直属单位直接向省电大推荐书画作品(不需装裱)和摄影作品各2至3件。校本部各部门直接推荐。原则上每个作者只限提供1件作品。
  2.所有作品都要标明作品的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在报送作品的同时,各单位必须附作品清单1份。
  3.省电大将组织专家评出书画摄影作品一至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者省电大将颁给证书并予以奖励。
  4.获奖作品省电大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央电大举办的全国电大书画摄影展。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交省电大工会。联系人:侯晓珏;联系电话:0571-88828397。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比赛 书画 摄影 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8日印发